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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高校招生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发布时间:08-03-31   阅览次数:706   来源:  
 

      教育的评价制度,特别是高校招生制度,是一个国家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学校教育具有十分强烈的导向作用,对于教育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当前,彻底改革现行的高校招生制度,对于中国的基础教育,能否克服“应试教育”的巨大影响,保证国家的教育方针的贯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并且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但是现在,人们的认识还是那么的不一致,改革步伐还是如此的缓慢。在此,我对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提出自己的一些思考和建议,以盼加快改革的进程。
一、对几个基本问题的认识
改革现行的高校招生制度,为什么这么艰难,我感到有这样一些认识问题,必须有所突破:
1、关于公平和公正性
认为现在找不到一个新办法,能够取代现行的高校招生制度的重要理由之一,就是认为现行高考制度是最公平公正的。的确,公平和公正性原则,是一种选拔性制度必须具备的基本特征之一,不过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研究:
(1)公平和公正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绝对了就要走向反面。例如有人认为,只有统考才是最公平的。可是每年几百万人都去做那份由几个人出的卷子,然后仅仅凭这样的几份卷子所得的分数来录取学生,如果今年某门学科题目出难了(这是常有的事),就会对“这部分学生”有利,出易了,就会对“那部分学生”有利,这就不那么公平了;如果题目出得有差错(那也是时有发生的事),那就更不公平了;虽然标准答案是统一的,但在阅卷中出现的差异就更加复杂了。前几年,为了减少阅卷中的人为差异,大力推行“标准题”,增加选择题的比例,这样又出现了重结果轻过程的错误导向,违背了我们的培养目标,靠这样的题目选拔人才公平吗?为了实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我们姑且先不谈现在是否真正做到了“分数面前人人平等”),采取了“一次考试定终身”、“一分之差定命运”的办法,这种把一次考试分数绝对化的做法真的公平吗?要是当年也是这样,像钱钟书、钱伟长这样大师级的人才就出不来了。


(2)选拔性制度一定要讲目标性原则。我们评价一种选拔性的制度,不仅仅要看其是否具有公平、公正性(这是很重要的),更要看其所具有的目标性,即其鼓励的人才目标是什么。中国历史上的科举制度,最后消亡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它的公平、公正性,而是它选拔人才的标准,已经不能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再来看看我们现在的高校招生制度,国家的教育方针是要德智体全面发展,但是录取学生的唯一标准是一次文化考试的分数,评价学校好坏的唯一标准是升学率。现在一个学生,可以不关心社会,只要文化学习成绩好、他就可以考上好学校,在学校他就是好学生,在家里他就是好孩子。一所学校,不管是否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只要把学生文化学习的成绩抓上去,统考成绩好,升学率高,就是好学校。这种招生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不能全面、准确的评价一个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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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发表在光明日报《考试》2005年第3期。上海教育出版社《素质教育大参考》2005年第3期。《中国基础教育》2005年第2期。《基础教育参考》2005年第6期。部分内容发表在《中国教育报》2005年3月25日和《南京晨报》2005年4月25日A3版。
素质状况,不能鼓励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在这样的评价制度面前来谈
升学率是没有意义的,此时升学率越高,往往学校教育偏离国家的教育方针就越远。
当一种评价制度,已经不能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不能促进广大青少年综合素质的提高,阻碍高素质人才的培养,那么再说这种评价制度有多么大的公平公正性,是没有价值的,这种制度是非改不可的。我们所讲的公平和公正性,应该是指在录取学生的标准和程序面前人人平等,而并非是在考试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我们所需要的,应该是公平性和目标性相统一的评价选拔制度。
我们进行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这样一种激励机制,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好,谁真正实施素质教育,谁的升学率就会高,到这时候,我们才能够把提高教育质量和提高升学率统一起来。

2
、关于建立诚信机制

评价指标,可以有硬性的,如定量的考试成绩,竞赛名次;也可以有软性的,如定性的评语,每一种评价指标都有其局限性,我们应该使用综合的评价方法,才能得出比较合理的评价结果。不敢大胆改革现行高校招生制度的又一个思想障碍,是认为只有硬性的评价指标才是可靠的,而软性指标是不可靠的。其实,特别是对人的评价,最终依靠的是定性指标,定量是为定性服务的。在选拔人才时,我们最后希望能得出的结论是,谁是优秀的,还是一般的或是较差的,因为所有的定量指标都只能说明过去,而未来的发展决定于定性指标。反对软性指标的另一个理由,是认为软性指标可以弄虚作假,不可信。确实,评价结果必须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不论是硬性指标还是软性指标,特别是软性的指标。但是,如果我们认识到,软性指标是必须的,如果缺少了这一部分,评价结果就是不完整和不科学的,那么我们就会千方百计的去建立保证诚信的监督机制。这里做一个比较,我们这一代人,经历了打到私有制和发展私有制这两个历史阶段。上一个世纪的50年代初,打到私有制的重要理由之一,是认为私有制唯利是图,毫无诚信,当时是把私有制和无诚信划等号的。而如今,要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必须发展私营经济,诚信和欺诈的斗争又激烈了起来,但我们只有依靠社会主义的法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去建立诚信机制。现阶段,社会上弄虚作假的现象确实不少,如果我们害怕出现弄虚作假,假冒伪劣现象,甚至把弄虚作假与私有经济划等号,那我们还敢于去发展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吗?但我们坚信,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是一个讲诚信的经济。教育评价制度的建立,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高校选拔学生,进行文化考试,这是必要的,但是,学生许多方面的素质状况,如道德修养、价值观念、社会责任感、平时的学习水平和学习能力、社会活动能力、个性特长等,单凭一次文化考试的成绩是反映不出来的,而这些恰恰是准确评价一个人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指标。因此高校选拔学生,必须建立一个全面的、科学的评价制度,其中包括必要的文化考试、平时的学习状况和在道德、社会活动、特殊才能等方面的评价,这里就会涉及到对地方教育部门、学校、教师等各个方面的诚信机制的建立。诚信机制的建立,要依靠思想建设,更要依靠法制建设,这里应该包括对各个有关方面(中学、考试机构、有关证明机构、高校等)诚信要求的规范、诚信要求实施的法律责任、诚信责任的监督机制等。总之,要依靠法律的武器,促进教育诚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要形成这样的一种局面:谁讲诚信谁就会得到发展的空间,谁丧失了诚信谁就会丧失生存的空间,无法立足社会。同经济领域一样,教育领域里的诚信机制,也只有在发展教育事业的过程中去建立,我们应该相信,经过不懈的努力,这个目标是一定会实现的。
总之,如果没有思想观念的突破,就不会有新的政策和制度方面的超越。
二、对美国高校招生制度的借鉴
我们都说美国中小学学生的学习负担比中国轻得多,而以后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又比我们强得多,我认为这是与他们的评价制度有关系的。在这里,据我所知,把两国的高校招生制度做一个简单比较:

1、在中国,每年举行一次高考(现在部分地区开始试行两次高考),每年六月的7、8、9三天,是决定考生命运的三天。在美国有一种与我国高考相似的全国性考试,叫SAT的智能测验(Scholastic Aptitude Test)。SAT又分两种,SAT1只考数学和英语,每门满分800分,总分1600分,是必考科目;SAT2是分类考试,分为物理、化学、生物、写作、初等数学、高等数学等六科,每科满分为800分,考生只需选择其中的三门。美国高中生一般在十一年级( 相当于我国的高二年级)参加SAT考试。这种考试每个月都安排一次,由考生选择,并且参加考试的次数不受限制,可选择其中最好的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2、在中国,一次高考的分数是决定考生是否被录取,录取在哪个学校的唯一依据。一分之差,可改变一个考生的命运。在美国录取学生的条件有三个:SAT成绩、在校的平均成绩(简称GPA)和在校的活动情况(包括社会服务等)。SAT成绩的重要性,并不比其他两项更大。美国大学录取学生时,综合考虑三方面的因素,甚至更加重视GPA和活动情况。中国三天的考试成绩,是无法全面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的,仅凭三天的考分来替代学生过去三年、六年的表现是不科学的,也是片面的。

3、两国学生从提出申请到大学录取的过程也很不一样。在中国,让考生填写全国统一的志愿表,填什么学校,一般只能依据自我评价和各个高校历年的分数线。高考结束后,各个大学会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学生报考情况划定一个分数线,只有高考成绩达到该分数线的学生,才有录取的机会。还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一个学生在本一的第一志愿如果填的是甲校,但差一分没有上,按他的成绩可以上乙校,但他第二志愿填的是乙校,那也不会被录取。有的高分考生甚至被甩到大专。在美国,申请大学的表格是由学生自己向报考大学直接领取的,并且是在知道了自己的SAT成绩后才申请的,每人最多可申请12所大学,所以最后学生可能同时收到几所大学的录取通知。而中国学生只可能被一所大学录取,即使你的分数符合几所大学的要求,你也不能选择。

总的来看美国的升学制度不是凭一次考试的分数,而是凭多种因素择优录取,主动权掌握在学生手里。中国的升学制度,是一次考试定终身,是片面择优录取,从填志愿到录取,学生是被动的。虽然美国的办法不能完全照搬到中国来,但是在这改革开放的年代,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吸取一些人家的优点,克服自己的弊端,加速改革的步伐呢?
三、对改革高校招生制度的建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6)指出:“加快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改变‘一次考试定终身’的状况。改革高考制度是推进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按照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和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原则,积极推进高考制度改革。”
结合我国的情况,对于改革高校招生制度,我有如下建议:

1
、建立全面择优的招生体系。单凭一次高考分数来录取学生的做法,弊端太大。对考生进行文化知识的考查是必要的,但不应该是唯一的。评价制度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择优的原则,否则,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就无法落实,因为德育和体育在评价录取学生时没有地位,必然会导致学校、家长和学生只抓文化学习,忽视德育和体育,这就从根本上阻碍了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和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这样必然又反过来会降低高校生源的质量。

高校录取学生的条件应该包括三个方面:①高中阶段在校的学习成绩和高中毕业会考成绩。会考应该实行社会化,由经过国家批准的省级考试机构承办。会考每年可举行若干次,至少一个季度一次。学生可以多次申请,以成绩最好的一次为准,或取几次考试的平均值。每次提供的考试科目齐全,供学生选择。会考合格才能报考大学。②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参加社会活动、道德素养、社会服务的表现和能力,个性特长,在某些方面取得的特殊成绩,这也是对学生的一种全面导向,这比现在仅对少数 “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尖子”、“体育运动尖子”加分的办法涉及面更广。③高考成绩。这样做,就可以改变仅以一次文化考试分数录取学生的片面做法。
2、高考实行社会化。高考可以由专门的考试机构负责承办,学生可以直接向考试机构申请报考,考试成绩直接发给学生本人,作为学生向高校提出申请的证明之一。学生参加高考,中学可以提供指导和辅导,但是报考高校的工作,包括申报志愿、报名、公布录取等,都由高校和考生直接联系,原则上和中学脱钩。
3、取消全国性统考和统一录取的做法。首先高考可以分散到省级,国家如此之大,各地情况很不平衡,统一考试无此必要,中央可以决定大的方针和原则,具体考试可由各省负责。这样做,有利于推动地区性的教育改革,也可以减少在命题、保密等环节上的工作难度。对于学生来说,可以根据各高校的介绍,本人的条件,直接向报考学校提出申请,一个学生可以同时申请5-10所大学,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由各大学自行录取,各大学可以成立相应的审定委员会,按有关章法录取学生。这样,既扩大了高校和考生的自主权,也不会再出现因第一、第二志愿而不合理淘汰学生的现象,有利于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4、高考科目可以采用“3+X”的模式,其中“3”是指必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基础工具学科,“X”是指可以根据所报学校(专业)和考生的特长,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学科中选择2-3门,或分为文科(考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考物理、化学、生物)两类进行,这样做既有利于保证高校新生的质量,又可以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而“3+大综合”的方案,是弊多利少,不可取。
5、建议教育部成立由有关各方人士组成的改革高校招生制度指导委员会,负责有关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改革方案的起草和论证等工作。中央应该像抓课程改革那样,抓好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否则课程改革也是不可能成功的。
6、操作层面的设想:①高考成绩
考虑到阅卷方便,各门科目的考试成绩仍用分数表示(100分或150分),再由考试机构按照考生实际获得分数高低的比例状况,将成绩划分为5-6个等级,把成绩相近的学生划入相对应的等级中,并以等级的形式向学生公布,淡化分数的意识,改变一分决定命运的状态。②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和高中毕业会考成绩
由原学校按照国家制定的课程计划,提供高中阶段各学期学习成绩的原始资料;由会考组织机构提供会考成绩和等第(与高考成绩类同),录取时由录取高校对此项划分成若干等级并评定学生的该项目的等级,这就不仅仅看一次的考试成绩。③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
由原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及评价的事实依据、相关的证明,录取时,由录取学校对此项划分成若干等级并评定学生该项目的等级,这就不仅仅看文化成绩。④由录取学校确定上述三项和每项不同等级的相应的权重,从而得出对一个考生的综合评价,依据综合评价的结果录取学生。⑤对于原学校和考试机构提供的资料,应负法律责任。学生进校后,要进行相关项目的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作退学处理,推动诚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现在,只要领导有了改革现行高考制度的决心,就一定能够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积极进行探索实践,创造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既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又有利于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高校招生制度,使中国的基础教育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一个国家的教育是否优质,归根到底是看学生的发展是否优质,我们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这一代教育工作者有责任,为广大青少年创造一个愉快、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成长环境,促进每一个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个性的充分发展,为他们终身做人和成才打好基础,使他们将来都能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成功者,让教育真正有效的为振兴中华的伟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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